在天津,公寓一直不怎么受待见,虽然它比同面积同地段住宅类产品总价便宜了不少,但也有很明显的缺点,比如它首付多、税费高、后期市场认可度不高,流通性不强等等,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缺点——40年产权,相比住宅整整少了30年。4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?70年住宅也有到期的时候,那时房子还属于我吗?
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《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共7编、1260条。其中房产继承、买卖租赁、物业管理、土地产权、居住权等多个涉“房”问题被提及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: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”
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,可以自动续期,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。
接下来我们围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,和大家梳理一下房屋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概念。
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,《民法典》确认了三个信息:1、满70年后,自动续期,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;2、续期需要缴纳费用;3、续期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减免的空间,费用标准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;
但是针对“自动续期”如何操作和实现、如何确定续期费用等问题,仍有待明确。
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费用标准的问题,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: